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 《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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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102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确保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实施后能够准确、熟练地运用修正案内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勐腊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 及时安排组织学习。

      111日至5日,通过检察委员会会议、全院大会、视频学习等方式组织检委会委员及全院干警进行系统学习。在学习中,干警将新旧法条逐一对照,并逐条进行讨论研究,从法条、法理及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加深了对修正案内容的理解。

      刘宏检察长要求将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学习来抓,全体干警特别是业务科室要增强学习自觉性,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新修订条款的含义,真正达到融会贯通,为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的提升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