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弟顶包 结果双双被处罚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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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某某包庇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某某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

2022年4月15日,被告人陈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当日20时20分许,行驶至东盟大道回金立村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陈某随即打电话联系其哥哥被告人陈某某,要求把陈某某的身份证照片发给自己随后便冒用了陈某某的身份信息及电话号码接受调查。

之后,民警根据被告人陈某预留的电话号码,多次打电话通知被告人陈某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陈某某在接受交警队调查时,均称案发当日是其本人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而当民警通过比对查获当日拍摄的当事人照片陈某某照片,发现相似度仅38.66%,此时,陈某某才向民警承认,案发当日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其弟弟陈某。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陈某危险驾驶案时,发现该案存在哥哥为弟弟顶包的情况后,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追诉为弟顶包的陈某某。被告人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某某明知弟弟陈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妨害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构成包庇罪。


检察官提醒:亲朋好友、兄弟姐妹之间互帮互助是必要的,但一定要严守法律底线。一旦触犯法律,无论是找人顶包还是帮人顶包,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