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司法局荣获“第十六届西双版纳州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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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勐腊县司法局被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授予“第十六届西双版纳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勐腊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州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单位文明程度,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帮扶共建活动。

走进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可以感受到浓厚的文明单位法治氛围,大楼内每层楼道都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帮扶共建等相关内容,确保干部职工参与度和知晓率达100%。

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心系扶贫村,积极结对帮扶,到勐伴镇坝连龙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晚会,到象明乡曼林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宣传至扶贫村的每一个角落。

同时,每年的3月5日,为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县司法局全体人员都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中,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网络文明宣传志愿者等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勐腊县司法局定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起好引领示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