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森林公安局 ▏向辖区群众报告2020年上半年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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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省安全感满意度电话测评即将开始,若您接到0871-12340的来电,不要惊慌,敬请耐心接听并客观公正的对我们公安机关的辛勤付出给予评价、点赞,因为您的评价代表着全县3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2020年上半年,勐腊县森林公安局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年初县委政法委提出的“一、八、九”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一)主动担当作为,严守生态红线。2020年上半年,局机关及关累派出所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3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3起、走私珍贵动物及动物制品案4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3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0起、制造枪支案1起、失火案案3起、滥伐林木案1起)。破获刑事案件11起(其中破年前案件2起),移送起诉12起。

受理林政案件203起(擅自开垦林地案67起、滥伐林木案4起、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垦活动案17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案7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6起、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7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非法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未取得驯养许可证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77起、未取得驯养许可证驯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8起、非法收购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7起、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案1起)。办结林政案件30起。处理违法行为人30人,有65起已下裁决但还未交罚款。

收缴罚没款196892元。收到群众主动上交2只野生动物(1只八哥、1只猫头鹰)。救助6只野生动物(2只豹猫已移送至景洪风情园,1只钳嘴鹳,1只紫水鸡,乌龟1只,猴子1只)。收缴禁猎工具653件,枪支43支,野生动物制品96.45公斤,野生动物149头/只[其中猴子77只(活体),麂子4头(活体1头、死体3头),果子狸2只(死体),竹鼠49只(活体45只,死体4只),麻鸡5只(活体),乌龟4只(活体),松鼠4只(活体2只,死体2只)、白鹇2只(活体),野鸡1只(活体)、画眉2只(活体)。

(二)积极完成图斑案件查处。2019年移交图斑13个, 立刑事案件5起,起诉4起;林政案件4起,结案1起,下裁决2起,还有1起正在办理。

(三)坚持不懈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打击整治毁林种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从2019年11月27日开始,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2020年4月26日上午,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4月24日召开的云南省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再次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成立了《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1办4组,办公室设在刑侦中队,分成重点打击组、整治清理组、法制工作组、宣传保障检查组等4个小组。各个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及工作职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毁林案件79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起(正办理中),受理林政案件74起,其中:17起已下裁决,57起正办理中。

二是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边境地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制定的勐腊县森林公安局《关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工作方案》和《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了打击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加强疫“源”管控。积极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力量,紧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零售商、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驯养繁殖场、饭店酒店、农家乐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通过实地查访、集中清查、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方式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掌握案件线索,进一步确定目标、靶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针对全县养殖场所、农贸市场、宾馆酒楼、超市、车站、交通出入口等重点部位,每日开展巡查和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收集的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研判,将非法猎捕、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作为重点攻坚案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查处。同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野生动物案件,抽调全局精干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了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野生动物案件124起,其中刑事案件17起,林政案件107起。

三是开展打击跨境涉毒违法犯罪“百队千人”大查缉工作。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勐伴镇武装部、勐伴边境派出所等部门在勐伴镇重点林区村寨联合开展林区毒品原植物踏查工作。并以关累派出所及乡镇警务站为主体,结合林区防火巡护、堵卡等工作,以关累、勐捧、勐满、易武及象明等乡镇和大林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林区防火、涉毒的堵卡、巡查工作,共出动警力82人次,联合乡镇林业站、管护站、某边防连与驻地景洪港、乡镇武装部等开展边界巡护、林区巡查24次,设临时堵卡点16处(次),巡护过程中检查林区内窝棚11处,参与封锁林区通道10处(次),收缴民用枪支3支,未发现跨境涉毒违法犯罪现象。

二、全面强化森林防火及火灾案件预防查处

结合《勐腊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整治、集中查处”的原则,落实打、防、管、控一体化措施,从2020年 4月1日至4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主题活动,整合林业站、警务站、管护所、天保站等资源管护力量,建立完善护林队伍共建、共管、共用制度,深入实施林区治安防控网格化、网络化。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案件报送和督办机制,形成打防互动、基础共建、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通过联合边防、林业站、管护站、村寨民兵等部门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等区域开展设卡、武装巡护和宣传工作;结合疫情防控、下乡办案(处警)工作开展森林火情(灾)案件查处,严厉打击擅自野外用火案事件,提高野外火情案事件破案率,提升森林公安执法威慑力。共出动车辆(含摩托车)17台次,人员73人次,在重点林区通道设卡8处,巡护坟山墓地5处,城市面山3处,开展林区巡护9次;检查、劝返进入林区、山区人员17人,发放宣传单860余份,拉宣传横幅4次,入村宣传3次,召开村民会议3次。查处森林火情案事件12起(刑事案件3起,林政案件5起,简易程序2起,2起由乡镇林业站查处) 

三、加强涉林行业场所管理

逐步规范对辖区重点行业场所的管理,全县共建档备案的木材加工经营场所88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51家,严格按照行业场所管理制度,多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检查管理,完成对木材厂、特种养殖场、采石场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业场所管理制度,每季度保证完成总数的20%的检查数量。    

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案件审核。按照州局案件质量考评的有关要求,实行网上审核,做到一案一审,并建立完善了案件审核工作台帐,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办案部门民警限期进行了整改。二是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规定,完善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上半年检查执法办案场所1次,纠正办案场所使用中存在问题1个。三是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交执法管理委员会讨论,上半年召开执法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1次。四是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格执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工作规定,做到刑事案件由法制中队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上半年向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起、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起。

五、坚持不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做好痕迹管理和日常工作。2020年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5次,每月按时向县扫黑办上报月报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涉及勐腊县整改工作情况、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开展案件排查。在单位内部开展排查梳理,经查,不存在“保护伞”“关系网”情况。上半年共接到县扫黑办移交的线索2条,经调查核实均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已向扫黑办作出回复。三是强化宣传。强化内部宣传。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利用“勐腊森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知识5条,编发简报信息26条,利用单位电子标语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知识标语4条。强化外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上半年开展扫黑除恶宣传10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四是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结合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针对涉林行业“乱点”问题,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六、举全警之力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发生后,迅速成立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启动一级勤务模式,全局人员放弃周末、假期,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站在了防疫最前沿。被县委组织部评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一是全力配合县公安局开展疫情防控安保维稳。先后派出24批累计39人,分别到酒店隔离点、勐仑堵卡排查点、磨憨护送点等地开展疫情防控安保维稳。二是在关累派出所设立了堵卡排查点,堵截境外疫情输入。关累派出所联合关累镇坝河村委会、勐腊县天保工程江边管护站及附近村寨村民在中国通往缅甸、老挝边防巡逻道共同设立了检查卡点,堵截境外疫情输入。对关累辖区包括勐远、麻木树、关累港在内的农贸市场、五金店、餐馆、野生动物饲养饲养场所进行每日检查。在全镇村寨、村委会重要路段粘贴《勐腊县森林公安局关于全县范围内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期间,共查获各类案件24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林业行政案件18起。三是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断病毒传染源。1月24日以来,每天组织民警、辅警、关累派出所、各警务站人员对勐腊城区、乡镇的集贸市场、饭店、野生动物养殖等场所进行了检查。查办了野生动物案件,收缴禁猎工具653个/张,枪支23支,枪管11根,电鱼机2台,野生动物制品84.7公斤,野生动物147头/只,救助野生动物5头/只。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出动车辆299台次,出动警力709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98次、饭店239家、野生动物养殖场40个,五金店60家, 商铺634家,超市7家,冻库2个,木材产2家,发放宣传材料7490份。开展武装巡护2次,通过“勐腊森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知识10条,利用单位的电子屏滚动播放防疫宣传标语30条,转发相关正能量传播知识150条,在单位内部设立了3块宣传展板,建立了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作台账,派出一名人员积极参加了由勐腊县委宣传部组织拍摄的疫情防控宣传短视频节目4次。此外,积极配合新城社区到辖区住户家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外来务工人员排查、登革热防控入户等。五是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天安排专人了解全局人员体温和健康状况,开展自查4447人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29次,在单位内部喷洒登革热药物29次。六是成立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2月6日,成立抗击疫情党员先锋队,坚持疫情防控任务在哪里,党组织就延伸到哪里。2月16日,举行了欢送会,为即将奔赴勐仑疫情防控排查点的民警加油鼓劲。七是心系群众,向挂钩村援助防护物资 。2月11日,到回岗、广南里、中山挂联小组资助防疫物资,酒精、口罩、布标、党旗、国旗、水果、方便面、遮阳伞,宣传材料若干。八是开展爱鸟护鸟活动。在巡查的时候发现南腊河边出现一群钳嘴鹳,立即安排民警、辅警对其出现的地段进行巡护,防治钳嘴鹳受到伤害。共巡护9次,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单200余份。九是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献爱心捐款活动。积极响应号召,先后组织民警、辅警开展捐款活动2次,累计捐款7690元。并积极动员民警、辅警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十是开展战时表彰,在疫情防控一线激励众志成城。累计开展评比表彰活动5次,评选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人,激发了广大民警、辅警参战热情和工作干劲。

七、涉林矛盾,三优调处

(一)优先排查方面:

勐腊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涉林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与林草部门对接,实时掌握情况,充分利用下乡办案、森林防火、法律宣传、驻村扶贫等工作认真开展梳理摸排,安排各警务站、派出所对涉林矛盾纠纷开展摸排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截止目前,共梳理化解涉林矛盾纠纷(隐患)5起(次)。

(二)优先受理方面:

(1)畅通受理渠道。积极配合法制部门,接受群众和涉林企业来信、来访,逐案登记受理涉林矛盾纠纷,规范建立调处工作档案。

(2)规范受理程序。积极与林草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建立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协调联动机制,涉及林地权属纠纷的,以党委、政府和林草部门为主调处;涉及林业生产经营和林地征占用等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主动介入、主动调处,积极解答群众疑难,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截止目前,解答群众涉林疑难问题10次。

(3)明确受理时限。针对企业和群众主动来信、来访反映诉求意愿的矛盾纠纷及县级行政单位、乡镇和村委组织等部门单位转交、移交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受理登记,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三)优先调处方面:

(1)执法调处。针对涉及林业生产经营侵权纠纷的,积极对接林草部门,主动介入,优先适用治安调解;构成违法犯罪的,严格依法查办,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2)行政调处。针对涉及林地、林木流转合同关系引起的权益纠纷,主动联系乡镇司法所、林业站、乡镇村委组织启动联调机制,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最大限度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3)司法调处。针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维权纠纷,如盗伐林木涉案物品返还、侵占林地植被恢复、森林火灾肇事赔偿等维权纠纷,积极运用行政调解等手段帮助解决,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无法调解的,做好法律帮助,主动提供维权依据,正确指引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八、人象冲突,超前处置

1、超前制定处置预案方面: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人象冲突处置工作预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处置原则、现场指挥、组织实施、装备保障和工作要求,确保一旦发生野象肇事事件科学进行处置。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到野象类警情6起,均得到有效处置,未发生人员伤亡报告。

2、开展实战培训。县森林公安局明确了由治安中队具体负责,把处置人象冲突纳入业务培训范围,联同林业站、管护站等择机开展演练培训。

3、强化装备保障。勐腊县森林公安局目前有防暴枪2支、催泪弹100发、爆震弹20发,无人机1台。

4、超前组织防范宣传。积极协同基层党委、政府、林业站等部分,在野象分布及活动区域,利用农村集市街天、召开群众会议、以及广播、电视、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有效形式,逐乡、逐村、逐户进行防象避象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克服侥幸心理,减少对抗野象、自行驱逐野象、盲目进入野象活动区域等错误行为,让防范野象意识深入人心。

5、超前进行监测预警。勐腊县建立了亚洲象监测预警平台,在野象分布区域的乡镇,积极协同林业站,充分发挥护林员共管共用机制,发动天保护林员和野象观测专员,在野象活动的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建立乡镇一级野象预防微信群(已建群4个,分别是勐捧、勐满、瑶区和勐伴),及时发现野象踪迹,向附近村寨发出预警信息,提醒群众注意防象避象。充分利用无人机、人员跟踪等监测手段及野象监测预警平台,提高监测预警效率,实时掌握野象活动轨迹,及时发出野象预警信息。

6、超前开展现场处置。(1)及时处置。快速反应,对阻拦交通、进入村寨等公共场所的野象,第一时间派出民警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处置。(2)规范处置。做好现场警戒、群众疏散、围观人员劝导和受伤人员紧急救护工作,及时封闭进入野象活动区域的道路交通,利用警报器、高音喇叭、射灯以及防暴枪、催泪弹、爆震弹等非致命武器进行规范性驱逐,使其远离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区,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野象资源安全。(3)赔偿处置。积极协调落实受害群众的人身财产损补偿及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