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处工作机制解民忧 磨憨镇成功帮助42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 来源: 勐腊县司法局磨憨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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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县司法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示精神,磨憨司法所经磨憨镇党委政府同意,于2019年8月制定印发《磨憨镇社会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机制》,构建以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协调,各行业部门牵头,有关各方积极参与,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工作格局。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在上级部门指导和各行业部门的配合下,日趋成熟并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民工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现已成为大建设和大发展的主力军,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2018年底开始,42名来自红河、普洱、临沧一带的农民工,为养家糊口到勐腊县磨憨某建筑公司从事基础项目零星施工,按工程量计算工资,并每月发放一次。但因管理问题,农民工工资大于进度款,导致总承包无法支付农民工今年3月以来的工资,引发42名农民工讨薪事件。农民工先后向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派出所、法庭、社保所、司法所反映情况,并致电12345县人民政府热线,多方寻求帮助。期间,总承包不堪农民工之扰,欲向有关部门报备寻求人身保护;农民工以跳楼施压,想迫切解决此事;此事解决不当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并有引发“民转刑”命案的隐患。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42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5月6日,农民工到磨憨派出所报案,磨憨派出所建议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农民工到社保所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登记,因该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纠纷复杂,社保所和派出所将该纠纷引入联调程序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在司法所)进行调解。经5月6日至11日多番持续联调,通过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特别重点讲解了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平复当事人情绪,提出解决建议,并以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进行说服劝导,最终建设方与总承包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建筑公司借款16万元人民币给总承包,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资名册由总承包提供、农民工本人认可,在建设方监督下有序发放,42名农民工工资于5月11日下午全部发放到位。双方约定该借款在项目完工后从总承包方工程款扣回,工程项目于9月底完工。至此,拖欠42名农民工资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建设方与总承包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后续问题,由各自协商解决。

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是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并发展好“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积极构建完善“大调解”格局的重要举措,磨憨镇联调中心得益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磨憨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联动调处工作机制在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中显成效,为维护全县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与住建、人社等业务部门的联合,各负其责加大对辖区群众的的普法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