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探索新方式,文书送达致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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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是人民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司法行为,然而在当前形势下,“送达难”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法院的审判效率和质量。因此,探索高效便捷的送达方式势在必行。

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向受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陶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对居住在福建省晋江市的被告陶某多次邮寄送达庭前相关材料时均被退件,该案审限被严重耽搁。于是,勐腊县法院干警在与被告陶某取得联系并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办公手机将所有需要送达的文书拍照后,以彩信方式发送给被告陶某,并编辑文字信息告知被告陶某相关权利义务,得到被告陶某的确认回复后,再通过电话记录的方式对送达过程进行确认,最终有效地完成了庭前材料的送达工作,并得到被告陶某的好评。通过短信、彩信这一送达方式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送达原则的情况下,高效地完成了对千里之外的当事人的庭前相关诉讼材料送达工作,方便了当事人,也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继续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出更多高效便捷的送达方式,为节约司法资源出一份绵薄之力。

                                (付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