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梦现代化 共绘新“枫”景 | 云南西双版纳:多点发力绘就新时代“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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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码”上报送,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难题;实施网格分级分类管理,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创新“民族特色”调处品牌和普法模式,“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持续以务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优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颇具边疆民族特色的诉前调解和普法宣传模式,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发挥信息技术“特长”,治理效率更高
电梯瓷砖破损、水管漏水、地下停车场积水……前不久,刚刚购置的新房让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天宏社区居民杨先生愁坏了,物业、开发商均无人响应维修。当杨先生看到小区信息栏张贴的矛盾纠纷“一码通”服务的宣传海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扫码填报。
允景洪街道综治中心快速对杨先生上报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经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审核后,将该纠纷分流转办至天宏社区综治中心进行调处化解。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接涉杨先生和物业公司,组织双方到现场协商处理,并督促物业整改相关问题。事后,允景洪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就物业服务管理失职失责问题,约谈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完毕。
今年5月以来,西双版纳州推广矛盾纠纷“一码通”服务,有效拓宽了矛盾纠纷感知渠道,让群众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反映面临的矛盾纠纷和身边问题线索,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社区上门解忧、法律知识咨询和跟进办理进度等多项服务。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积极践行“大数据研判、信息化支撑、智能化应用”的智治思路,研发“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将数字化转型作为驱动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的新动能,重塑社会治理的体系、机制、流程和方式,逐步破解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长期面临的感知发现难、分类转办难、帮扶包保难等问题,实现问题处置责任清晰、流程顺畅。
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依托“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打通了跨层级跨部门“双向流转”渠道,采取“人工+智能”精准分流交办,科学调动行业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化解纠纷,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
自2022年4月正式推广应用以来,“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共收集、感知矛盾纠纷3.2万余件,调解完成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7.3%,矛盾纠纷处置平均时长由7天缩短至1天,一次性办结率提高至82%。
立足社情民意“特点”,治理靶向更准
数据显示,1月至10月,“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收集、感知矛盾纠纷1.8万余件,矛盾纠纷化解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82%,西双版纳州刑事警情和治安警情较去年同比下降33.09%和34.12%,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9月,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通过“平安版纳”接到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上报一起矛盾纠纷,群众钟先生与妻子朱女士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伴有肢体冲突,其妻子情绪不稳定,派出所已及时出警调解。
为避免矛盾升级或衍生出新的问题,允景洪街道综治中心快速对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分流转办至街道妇联开展调处化解。调解过程中,街道妇联工作人员多次组织钟先生和朱女士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并邀请心理机构老师对双方开展心理疏导。最终,钟先生和朱女士化解了矛盾,婚姻感情得到修复。
基层网格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服务群众的“平安细胞”,也是风险感知和消除隐患的“前沿阵地”。在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进程中,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统筹公安、民政、法院、司法等部门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较高矛盾纠纷录入“平安版纳”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根据“三类案件”、矛盾纠纷、帮扶人员等情况开展大数据研判,精准划定重点网格、关注网格、常态网格,建立实施网格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以网格为基本单位的治安乱点整治模式。
同时,将长期难以调解且风险较高的当事人纳入帮扶包保范围,由纠纷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责任领导+站所领导+社区(村组)网格员”的包保帮扶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闭环动态管理。
针对部分基层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因文化水平不高或路程较远而导致的“难表达”“求助难”等问题,西双版纳州建成了1个州级、3个县市级、3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91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重点场所、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配置“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62台,并通过购置“乡村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西双版纳州257个村(居)社区全覆盖,让基层群众在村干部或其他法律明白人的帮助下远程视频连线律师,依法化解矛盾。
结合民族文化“特色”,治理实效更佳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州户籍总人口102.4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9.5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77.6%,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和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成为平安、法治建设的有机载体,越来越多颇具边疆民族特色的诉前调解和普法宣传模式持续为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在素有“鱼米之乡”美誉的勐遮镇,勐遮人民法庭探索出了“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通过邀请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村干部、党员或傣族的“康朗”、哈尼族的“龙巴头”等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有威望的长者协助调解,并在调解过程中有机融入风俗习惯、宗教礼仪、村规民约,有效发挥了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积极作用。
在西双版纳州,勐遮人民法庭只是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诉前调解模式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接地气”的司法,办理“有温度”的案件,在“象”往之地绘就了一道又一道“枫景”。景洪市公安局基诺派出所成立“波遮调解室”,邀请有威望的基诺族群众作为特邀调解员,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警情数、案件数均为全市派出所最低;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打造“老赵哥”调解室,以“老同志”丰富的工作经验巧解各类矛盾纠纷,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学法”和“懂法”是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前提。长期以来,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持续深化运用“五用工作法”,采取更具“贴合性”的宣传模式将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定向投送”到群众身边。以少数民族节庆、节日活动为契机,将法律条文翻译成民族语言,开展法律讲座送进村、法律咨询送上门等活动;将法治文艺演出、非遗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民歌”“乡音”传递“法韵”,形成了“山歌普法”“章哈普法”等普法新模式;组建汉族、傣族、哈尼族、基诺族、拉祜族等41人的专业团队,开设118个法治学堂;打造“喃滴溜”双语普法团队。
矛盾纠纷感知拓展、工作流程持续优化、多元解纷提档升级……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持续探索“枫桥经验”的西双版纳实践,社会治理正在形成质效更高的工作格局,随着一系列务实举措落地见效,精彩的新时代“枫景”也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