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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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上海市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的回信中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考察时首次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之后在多个场合对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强城市建设和治理作出重要指示。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
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城市管理和服务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老百姓每天的吃用住行,一刻都离不开城市管理和服务。
——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2021年7月,习近平在西藏考察时的讲话
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城市治理,根本目的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把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是要走共同富裕的路子。外来务工人员来上海作贡献,同样是城市的主人。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确保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2023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希望你们继续讲好身边的生动故事,带动更多市民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2024年11月,习近平给上海市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的回信
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超大城市发展之路。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率先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城市规划和执行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2023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
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让城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精准。
——2024年4月,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