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你考虑到了每个人,我们愿意和解!”

  • 来源: 勐腊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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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公里蜿蜒的路,穿过一丛丛橡胶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车子终于抵达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子,清一色崭新的平房显现眼前。这是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勐捧法庭庭长玉金罕法官一行,因为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第一次走进这个边境村寨——勐腊县勐捧镇曼贺南村。


 


案件的由来要追溯到20177月,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等4人分别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新建合同》,由刘某绘制房屋建设草图,在得到4人认可后,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内容,并通过了相关部门和4名被告的验收,完成交付,被告4人也已经入住新房。

 

按照约定,刘某承建4名被告的房屋总价为12.8万元,由4人分批支付,尚欠1.1万元至1.5万元不等(含利息),并向刘某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欠款金额,承诺于20214月付清。但还款日期届满后,经多次到4名被告处催要欠款,被告4人均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刘某遂起诉到勐腊法院。

 

法院立案后,以电话等形式通知4名被告到院签收相关诉讼文件,被告4人均未前来领取,且拒绝签收邮寄的法律文书。这就是玉金罕法官出现在这个边境村的原因——送达法律文书,现场听听原、被告当事人的想法,并组织进行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调查过程中,玉法官发现,被告均属少数民族,且已经上了年纪,沟通起来比较困难,她便现场请了随原告而来并懂双语的退休老教师帮忙翻译。但调解工作开展的并不顺利,4名被告对玉法官一行的到来很是抵触,他们拒绝签收材料,甚至有2名被告拒绝见面。

 

别激动,我们来就是解决问题的。玉法官温和地说:我理解你们的困难,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你们是来帮他们要钱的吗?可是房子盖得不好,我们不想给这笔钱。现场的1名被告愤愤不平,随即带领玉法官一行来到家中,只见客厅地板上的瓷砖微微凸起,被告还怀疑房子是不是有其它没有发现的问题。

 

我跟他们说过,这是装了门板的原因,不是质量问题,但他们不听。刘某解释道。

 

反正他不处理,我就不给钱。万一他拿钱走人了,这地板又凸得更严重,我们找哪个去?

 

眼见又要吵起来,玉法官抬手安抚住双方:你们的想法我大致了解了,事情其实不复杂,你们先冷静一下,我再了解些情况,你们也可以听听我的想法,看能不能接受,怎么样?

 

刘某和在场的两名被告均表示同意。通过了解,4名被告的房屋属于危房改造,国家有相关扶持和补贴,且已经通过了职能部门的验收,质量上是过关的。但房屋建成后与原设计不符、房屋地板凸起等原因导致被告有情绪也是事实。

 

综合考量下,玉法官提出让刘某减免被告的利息和免除部分欠款的方案,并主持进行调解,一一解答双方的疑问,释明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逐渐放下心中的顾虑和抵触情绪,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你的方案考虑到了我们每个人,合情合理,我们愿意和解!

 

这场长达两年之久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终于得到了实质性化解,之后,玉法官又用了一周时间,与另外两位拒绝见面的被告沟通联系,采取相同的方案调解成功,该案实现化解。

 

不管是诉前还是诉后的案子,办起来都不容易。要懂得换位思考,考虑到他们真实的想法、存在的困难,以及这样处理对双方是否合理和公正。玉金罕说道,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技能,更要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为民情怀,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